宁化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10-08 17:56:33肖晓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洪元惠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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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0月8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肖晓敏)记者从宁化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近日,宁化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县侨联主席张鸿飞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县侨联公务接待费用54031元(不含在统战部帐户开支的22648元),其中经张鸿飞安排或同意,接待、宴请无相关公务来访的本县部门、乡村干部等人员18次,公款吃喝计15258元。2014年9月,县纪委给予张鸿飞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个人支付相关费用。 2、县桥下水库主任邱元春违规占用下属车辆问题。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县桥下水库长期占用驾驶员张某某购买的广本越野车供邱元春工作使用,产生的油料费、保养费和过路费均在桥下水库账上报销。此外,县桥下水库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9月,县纪委给予邱元春党内警告处分。 3、县粮食购销公司公款娱乐问题。2014年3月24日晚,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室主任张华根应客商要求,在天鹅大酒店阳光音乐会所娱乐消费694元,该费用经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孙苏明签字报销。2014年9月,县效能办给予孙苏明效能告诫,给予张华根诫勉教育。 4、县农机办违规发放值班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县农机办以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名义,先后10次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计7200元。2014年9月,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给予县农机办主任吴中声效能告诫,并责令收回并上缴违规发放的值班补贴。 通报指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刹住公款吃喝、违规占使用车辆、公款娱乐、滥发奖金福利补贴等不正之风,真正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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