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5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年12月底前,我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将启用全省统一的形象标识。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效能办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代办点,省直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统一的形象标识。 此次启用的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整体结构呈圆形,以深蓝色作为主色调,带有一定卡通色彩,包含“福建行政服务中心”中(英)文字体、“马上就办”中文字体、一张笑脸、五星图案和拟形围脖等五大元素。圆形结构,寓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崇尚制度、遵守规则,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寓意印章似一诺千金,是对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的庄严承诺。深蓝色,作为信任、忠诚、智慧、真理的象征,体现行政服务中心的庄重感、严肃性。今年12月底前,我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都要启用该全省统一的形象标识。 相关报道 福建启用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 下月底前全省统一更换完毕 东南快报讯(记者吴静文/图)东南快报记者从省效能办获悉,近日,省效能办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代办点,省直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统一的形象标识,且今年12月底前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应启用全省统一形象标识。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形象标识整体结构呈圆形,以深蓝色作为主色调,带有一定卡通色彩,包含“福建行政服务中心”中(英)文字体、“马上就办”中文字体、一张笑脸、五星图案和拟形围脖等五大元素。 《通知》对形象标识使用范围以及制作要求做出严格规定,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形象标识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高效、便捷、公开、规范”的工作理念,自觉按照形象标识的内在要求约束言行举止,规范工作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标准样式、规范工艺制作形象标识,认真组织验收,制作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形象标识标准图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推进形象标识使用工作,不得使用价格昂贵、过于奢华的材料制作形象标识,不得借机大规模更换办公设备设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办公用品、事物用品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形象标识,已印制的消耗性办公用品、事务用品可继续使用,直至完毕。 《通知》要求,今年12月底前,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应启用全省统一的形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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