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将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沟通会商机制等。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直至党委负责人的责任。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