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通报4起违规典型案例 永安一干部公车私用被警告
2015-01-07 11:21:35张珺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洪元惠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私设小金库发放补贴,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龙岩漳平市一救助站副站长因此受到了行政降级的处分。昨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这四起具体案例分别是: 1.龙岩漳平市救助管理站套取国家救助补助资金48000多元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陈财西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2.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于2013年“三八”节、中秋节及2014年春节期间,先后三次违规使用公款41600元发放年货节礼。该中心主任关丹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费用由收受年货节礼的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大主席洪天在于2014年9月29日下班后,携带家属公车私用。洪天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明永安市环卫处党支部副书记邱大林于2014年国庆期间,私自驾驶公车接送朋友办理私事。邱大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