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晚上小区地面草地上停满了车
东南网7月9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8日,有网友向东南网三明频道(热线电话 0598-8211997)反映称,三明左岸名都开发商将地下人防车位以长期出租的形式进行销售,拒绝业主的车辆停在地下室人防车位,业主认为人防车位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租或出售。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左岸名都一期去年6月交房投入使用,此前业主一直将车停在地下人防车位上,不过到今年4月份,小区物业将人防车位上的所有车辆清理出去,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被禁止开车进入地下室,当时小区保安和业主还发生了冲突。
今年7月份,不少业主收到了左岸名都销售人员发来的短信,告知左岸名都一期人防车位7月4日车位震撼开盘,这引起了不少业主的抗议,并前往销售中心讨说法。“人防车位应该是业主共同拥有的,开发商无权擅自出租和出售。”一名业主说,人防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只能通过长期出租的形式销售。
8日上午,东南网记者在左岸名都一期地下停车库内看到,人防车位空空荡荡,只停放了几部车,持停车卡的车辆才能进入地下停车场。
在小区的地面上,记者看到,不少车停放在了消防通道和草地上,草地遭到了破坏,露出了黄泥土。 “一到晚上,整个小区的地面都停满了车,草地上和消防通道上都有车,没地方停的只能停在路边或附近小区里。”一名业主说。
不少车停在了消防通道上
随后,记者前往售楼部了解情况,据销售人员介绍,左岸名都一期人防车位一共有200多个,车位的价格在15万左右,他说,人防车位没有产权,出租年限为19年,到期后自动延期。在人防车位公示图上,记者看到其中有近40个车位被贴上了“已售”的标记。
东南网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开发商把人防车位出租或出售,引起了争议,但人防车位能否出售各方有不同观点,记者咨询了三明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人防车位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开发商有权对人防车位进行处置,可以出售。
不过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14日起,福建省实施了《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通知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人防专用设施,所有权登记为全体业主,“地下空间建筑物或人防工程权属单位依法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小区物业门前摆放的车位出售广告
福建省人防办《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中防空地下室权属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人防部门应协调当地房产部门进行防空地下室权属确定工作,要求其停止对开发商办理防空地下室车位产权的做法。明确了“八条措施”施行之日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停止办理防空地下室车位产权初始登记等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防办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八条措施”施行之前审批的项目人防车位产权归属并没有明确,但“八条措施”施行之后审批的项目人防停车位则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三明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王永仁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如果对人防车位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则可以依法对人防车位进行处置,如果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就不能出租或出售。王永仁说,因为业主无法获得车位的产权,购买和租用人防车位有一定的风险,根据国家规定,战时政府会无偿征用人仿车位,此外,按规定,车位的最长租期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将来车位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引发纠纷。
小区地下室的人防车位空空荡荡
左岸名都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