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余福)近日,三明市下发《三明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三明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并根据情况逐年适度增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市专利资助、专利奖励、专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此外,《管理办法》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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