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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为民办23项实事

2016-03-03 09:56:39李远明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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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近日确定今年为民办23项实事。

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6年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提高到2650元,财政年人均分档补助标准由1720元提高到2070元,确保全市农村4.5万名低保对象受惠。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2016年起,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看病负担,从2016年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10元。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从2016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通过保基本、补短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条件配备(包含基础教育信息化)都能达到省定标准,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差异状况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2016年实施校园校舍建设85所、共93项,总建筑面积约3.57万平方米;添置图书22.18万册、更新学生课桌2.19万套、购置计算机3761台。

公办幼儿园建设。2016年全市开工建设17所公办幼儿园,建设面积约5.4万平方米,新增幼儿学位4350个。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工程。⑴建设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全市新建12个多功能运动场、5个室内健身房、3个笼式足球场和1个拆装式游泳池。每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资金为31.5万元,每个城市社区室内健身房建设资金为15万元,每个城市社区笼式足球场建设资金为40万元,每个拆装式游泳池建设资金为55万元。⑵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40个全民健身运动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赛事组织等工作。

实施助残工程。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⑵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从2016年起,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护理补贴。⑶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全市4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等。⑷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福乐家园”托养残疾人140名、资助居家养护的重度残疾人1500名。

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在全市农村实施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置1.5万人,规范建设省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20个,逐步解决边远偏僻自然村农户、地质灾害农户、贫困残疾人农户等困难群众的异地搬迁需求。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部署要求,组织实施900户以上(约3600人)C级危房修缮加固和D级危房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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