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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宠物狗咬人致九级伤残 主人赔偿26万元

2016-04-19 14:56:08曾锦锋 来源:三明电视台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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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管理好宠物,就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些麻烦事。这不,三元区的两位年轻人在遛狗时,他们的大型宠物狗就闯了祸,将行人给撞伤了,并造成九级伤残。

 2014年12月1日晚8时,韩某华在三元区商业步行街散步,走着、走着,突然间他感觉被什么东西猛撞了一下后摔倒在地上。这时,他才发现撞倒自己的是一条宠物狗。

 随后,韩某华被送入三明市中西医结合住院治疗。经鉴定,韩某华因本次受伤造成九级伤残。韩某华住院治疗期间,大型犬的主人李某、庄某雅在进行了短暂的陪护及支付了一些费用后,对这件事就没有再管了。于是,韩某华起诉至三元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及庄某雅作为该条大型犬的管理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266413.69元。

 

 就因为遛狗,遛出了这么大的麻烦事,这确实让被告李某、庄某雅感到很为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庭审过程中,原告韩某华所举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受伤系被告饲养的大型犬所致。并且,给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所以,他认为两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结合本案法官提醒,作为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和约束,防止其对他人的伤害。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饲养宠物的监管力度,给动物和人类和谐共处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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