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一男子骑车违规受罚 阻碍执法被拘留
2016-05-16 16:51:37骆志雄 林美真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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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执法证是不能上路执法的,你要出示执法证。”在三元建行门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林某面对检查的民警,不停地重复这些话。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本来就是林某的错,当警察开具了违法处罚通知书,叫他签字的时候,他发飙了。 这事发生在4月17日上午。 三元交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向林某出示了警官证,并向林某释明:“人民警察外出执法,正规的着装和警官证就是执法的依据。”但林某坚持要所谓执法证。他拦住警车的车门,不让民警上车,前后时间长达半个小时。 道路被堵塞,市民围观,来往车辆不断,安全隐患很大。前来增援的两辆警车,并没有让林某停止阻扰民警执法,他依旧是拦住警车,不让民警走。最后民警强制将其制服,并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拘留10天。 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是否需要出示执法证?上述行为是否违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换言之,警察执行公务时,表明警察身份并出示警察证,其执法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无需出示执法证。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人民警察法》是特别法。依照法律适用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警察执行公务时适用特别法即《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这和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出示身份证件是不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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