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9-28 10:56:11 来源:宁化县纪委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日前,福建省宁化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石壁镇文化站站长张汉江公务接待违规消费高档菜肴问题。2014年1月至3月,石壁镇文化站站长张汉江在公务接待中,先后两次违规消费高档菜肴共计1148元。2016年9月,张汉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规消费相关费用。 2、城南乡鱼龙村村干部套取青苗补偿款用于账外支付接待费用问题。2015年2月,城南乡鱼龙村村支部书记黄青年、原村主任李伙佬、原支委委员兼报账员邱思辉,以虚假支付青苗补偿款方式套取1.2万元用于账外支付招待费等开支。此外,黄青年、李伙佬、邱思辉还存在伙同他人骗取青苗补偿款并将部分款项私分问题。2016年8月,黄青年、李伙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邱思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收受节礼、公款旅游、奢侈浪费、违规发放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四风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宁化县纪委)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