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揭晓
2017-02-28 10:03:45叶明华 刘岩松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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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2016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揭晓。 根据省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去年6月开始,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经各县(市、区)与市直有关部门推选、媒体宣传公示、组委会综合评定和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等环节,评选出基层“最美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10名。 其中,沙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黄秀泉同志获得“最美职工”荣誉称号;清流县百合花卉合作社理事长刘建和同志获得“最美农民”荣誉称号;尤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张海娟同志获得“最美教师”荣誉称号;大田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吴玉兰同志获得“最美医生”荣誉称号;泰宁县公安局开善派出所副所长兼下渠警务室负责人肖晓军同志获得“最美警察”荣誉称号;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党支部书记张林顺同志获得“最美村官”荣誉称号;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苏江海同志获得“最美环保人”荣誉称号;三元区东霞社区居民李先声同志获得“最美志愿者”荣誉称号;明溪县雪峰镇城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陈爱华同志获得“最美社区工作者”荣誉称号;永安市小陶镇文化站站长黄光棉同志获得“最美文化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6年度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是我市各行各业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爱党爱国的信念之美、恪尽职守的敬业之美、追求卓越的拼搏之美、奉献社会的心灵之美,集中展示了当代三明儿女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崇高道德追求,是全市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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