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查获一起因一时贪念而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案件
2017-03-10 10:24:17刘 珺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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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数千元摆在你面前,你经得住诱惑吗?近日,永安市公安局查获一起因一时贪念而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案件。 永安市民陈某去银行取款时,发现ATM机卡槽内插有一张被遗忘卡片,而ATM机屏幕显示的是可以查询、取款、存款等操作界面。陈某犹豫半天后,最终经受不住诱惑,使用该卡冒领5000元逃离现场。事后,陈某追悔莫及,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退还全部赃款,如实坦白事实。介于陈某主动退还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目前,陈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取保候审,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操作取钱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定性为信用卡诈骗(注意:《刑法》中的信用卡包括储蓄卡等,而不局限于生活中通常所指的能够透支消费的卡)。如果数额达到5000元,则涉嫌信用卡诈骗,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如果市民在ATM机发现内有他人疏忽遗留的银行卡,应该主动退卡交至银行工作人员或民警手中,以便与失主及时联系,不要以身试法,试法必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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