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2017-08-07 08:48:54 来源:三明电视台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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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明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梅山乡雄峰村虚列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经查,2014年底,梅山乡雄峰村在协助乡政府组织实施村道建设中采取虚列征地补偿款方式套取公款40500元,挂账欲用于发放2013年至2014年村干部交通补贴等费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吴秉恩、村委会主任吴步炉应对此负直接责任。此外,吴秉恩、吴步炉在担任梅山乡雄峰村村主干期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4月20日,梅山乡纪委给予吴秉恩、吴步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济阳乡三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涂育棍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问题。 经查,涂育棍在任济阳乡三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于2012年3月违反《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虚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方式,套取项目奖补资金21120元作为村财收入,用于村委会日常支出,对此涂育棍应负直接责任。2017年3月31日,济阳乡纪委给予涂育棍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关键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查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肃问责。要进一步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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