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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强化保障机制 司法助力脱贫攻坚

2017-11-28 17:39:26吴有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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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1月28日讯(通讯员 吴有强)近年来,三明法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地方大扶贫格局,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保障服务扶贫开发,推进司法精准扶贫,形成了扶贫攻坚“三三四”工作机制(强化三大保障、攻坚三类对象、用好四项举措)。

三明全市法院重点围绕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三大问题,强化组织、人员、政策保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认真分析贫困者致贫原因,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四项针对性的司法脱贫攻坚举措。从打击扶贫领域各类犯罪、强化涉民生领域案件审判执行、以司法文明助推社会文明、上门送法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方面,主动出击做足工作。

三明中院制定了《关于司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实施意见》,从提升站位、强化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二十条举措,划定司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框架。三年来,全市法院向挂钩贫困村派出第一书记18名、驻村(企)工作干部33名,其中三明中院派出的8名扶贫干部均为中层干部。

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精准施策,为帮扶村(企)争取扶贫资金647余万元,建成惠及民生的基础设施37项。同时着力解决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法院基层基础建设问题。选派15名研究生到基层法院任职,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三明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少年审判、生态司法等特色审判职能,找准司法扶贫切入点,重点攻坚三类扶贫对象。

主动服务三明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实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判处475件874人。妥善审理林权纠纷,审结由检察院提起的生态公益诉讼488件。

针对辖区贫困县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多、“问题少年”关爱少的特点,探索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举措。

三明法院全面落实《福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探索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民政救济等有机衔接机制,着力保障贫困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年来,三明中院为28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还积极探索关爱老年人特殊举措,获评全国首届“敬老文明号”。

三年来,三明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涉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惩治扶贫开发工作的各类犯罪,共审理市县级部门、乡镇及村社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扶贫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38件,判处职务罪犯62人,保障扶贫开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民生民利。全市法院共组织进村开展普法咨询170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44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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