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8-04-26 16:24:23蔡晓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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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4月26日讯(本网记者 蔡晓卿)记者从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永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明,经济建设科科长梁永荣等人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12月,永安市某企业为感谢张明、梁永荣等人在企业项目补助资金争取、拨付、检查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在该企业内部食堂宴请张明、梁永荣等人。同年7月和10月,张明、梁永荣因违规收受礼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3月,永安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明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梁永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接受宴请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2.将乐县漠源林业站站长董小杰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董小杰先后多次使用林业站加油卡为自家私车加油,并用于日常出行,累计金额5615.78元。2017年11月,将乐县纪委给予董小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项。 3.泰宁县农业局副科级干部黄忠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黄忠财于2015年、2016年、2017年春节前后,分别收受项目承建商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礼金10000元、洋酒两瓶,黄忠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泰宁县纪委给予黄忠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农业局给予黄忠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追缴违纪款项。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做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钉钉子精神严纠“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五抓五重”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1+X”专项督查的密度和力度,深挖奢靡享乐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对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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