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签文明创城守规矩“承诺书”
2018-05-29 09:47:23江秀星 肖秀勇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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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13日是双休日,家住泰宁县松光花园的肖先生,连续忙碌了2天,拆除了小区里自行搭盖的棚,清除了空地家人种的菜,他说:“既然签订了文明创城‘承诺书’,就要兑现自己的承诺,守规矩,不能为一己私利,影响单位年终的文明奖,那样心里会内疚的。”这是泰宁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今年5月份签订文明创城守规矩“承诺书”后采取实际行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泰宁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争创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并获得中央文明办(2018-2020年)的提名,在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文明创城。在创建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顽疾”,特别是交通秩序的混乱、经营秩序痼疾顽症、社区的管理水平低、背街小巷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创建水平。 为解决这些“顽疾”,泰宁县采取攻破难点、补齐“短板”的有力措施。从市容维护、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围绕主次干道、广场公园、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5个重点部位,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规范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同时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及维护,对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巡查管理力度,对缺损或破旧的设施及时进行修建维护或更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复解决。市民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手机拍摄的视频或照片,发到“创城攻坚群”,相关部门立即派人处理。 为规范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文明行为,各单位、各乡镇分别与单位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签订了文明创城的“承诺书”,从文明出行、文明停车、文明乘车、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文明就餐、文明旅游、社区创建、志愿服务、清理“三乱”等十条行为,规范“强纪律、守规矩”内容。创城办下发了《关于党员自行“整治”现象》的通知,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创城,自觉遵守“承诺书”内容,若有违反者自愿放弃年终考评奖励。 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创城办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县委“4+1”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落实,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严格考评激励制度,重点突出创城工作在单位文明创建中的考评比重,突出创建常态化,明确考评成绩与年终文明奖发放挂钩。(江秀星 肖秀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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