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强制执行生态处罚案 坚决守护青山绿水
2018-08-22 11:05:12张英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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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8月22日讯 (通讯员 张英灿)近日,大田法院通过对被执行单位法人代表进行司法拘留威慑,促使一拒不履行生态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矿业公司主动履行生态处罚款,用法治为当地环境污染防治护航。 2017年4月间,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大田某矿业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某林场铁矿连续两年未提交2014年、2015年采矿权年检报告材料。因该公司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于5月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去年12月,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准予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裁定,要求被执行人立即缴纳罚款4万元(含加处罚款2万元)。后执行人员多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联系,要求该公司立即履行处罚决定中所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因对加罚部分不服始终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厉打击生态违法行为,法院向该公司发出最后“通牒”,如该公司限定时间内未履行完毕将对该公司法人林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强大的强制措施威慑下,该公司马上缴纳了4万元罚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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