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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工作见闻

2018-10-29 11:20:52郑丽萍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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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得绿 林农得利

——三明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工作见闻

●三明日报记者 郑丽萍

如果说,郁郁葱葱的森林是一个“绿色银行”,那么林地经济的发展则让林农当上了“银行家”,这是每一位林农的权益也是保障。

重点生态区位(交通主干线、城市周边一重山以及水源地等)商品林,从2010年起,全省实施限伐政策。我市地处福建中部,是典型的南方山区和集体林区,森林覆盖率76.8%,森林蓄积量1.65亿立方米,89%的林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那么,问题来了:不砍树了,林农的利益如何保障?生态保护与林农收入如何实现共赢?三明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由此而生。

探索:“绿”与“利”如何兼得?

“之前种的杉木更高更壮了,套种的闽楠有些也比碗口更粗了,现在陆陆续续还在种树。”10月17日,罗范钦刚“巡山”回来,他告诉记者与其他合伙人一起造林,目前共有2000多亩林子。

罗范钦今年50岁,是永安市西洋镇旧街村的造林大户,亲历了这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老罗最有“话语权”。

靠山吃山,因为全省推行限伐政策,一纸“限伐令”断了林农的“财路”。比如老罗,杉木林恰好在307省道旁,眼看着就可以砍伐的林子变成了“不动产”。他怎么也想不通:“说不让砍就不让砍了,可这片林子价值100多万元,损失由谁负责?”

在永安,当时像老罗这样被限伐的林子共13.7万亩。林农的苦恼也是永安市委市政府的苦恼:不砍,林农利益受损;砍了,生态效益受损。这其中的“利”与“绿”该如何权衡?

2013年底,事情有了转机。永安市启动了“森林永安”建设工作,决定把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从林农手里赎买过来,在非营利性的永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的帮助下,进行赎买和保护工作,首期目标是一年筹集3000万元赎买1万亩重点区位商品林。这样既保护了森林,又不让林农的利益受损。

然而,资金短缺一直是改革的一大“瓶颈”。对此,永安市除了从财政挤出的1500万元,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募捐号召,得到了各方的热烈响应,2014年初,第一笔社会募集的资金总额高达1600万元,超出100万元。

“当时每亩林子的评估价约1万元,很划算。”罗范钦的杉木林按市场价接受赎买了,之后,越来越多像老罗一样的林农从赎买中受益。

原本要砍伐的商品林,摇身一变,成为了林农的“绿色不动产”,既保住了绿色森林,又守住了林农的钱袋子。截至目前,永安市已完成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3.7万亩。

思索:“伐”与“买”如何长效?

“上个星期虬江林业站工作人员已来验收,再过一段时间,如果验收通过,我200亩的商品林可获得每亩1000元的补助。”老廖呵呵笑着说,在这场商品林赎买改革中,他实实在在获益了。

同老罗一样,今年52岁的沙县虬江街道墩头村村民廖佳鹏,也曾因为2010年全村的林子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担心自己承包的两片81亩杉木林“打了水漂”。

2015年,沙县被确定为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县。这让老廖有了盼头。

沙县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有14万亩,若是直接赎买,农民肯定欢迎,但财政吃不消,一亩林子的赎买价如果按4000元算,1万亩就得4000万元,单靠县财政和上级补助,缺口还是很大。

一路摸索,一路前进。如何才能花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的事?

沙县在试点中进行了变通:对处于水源地的林子以及天然商品林,采取直接赎买和定向收储,除每亩给予1000元收储金外,还将其列入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林权所有者凭此可享受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占总面积20%的林子是用这种方式。

其余80%多是人工商品林,沙县则采取“我补贴,你来改”的办法,林权所有者要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择伐,采伐收入归林权所有者。同时,采伐完成后按照50%的比例,补种由林业部门免费提供的阔叶树苗和针叶树苗。验收成活达标后,还可再享受每亩1000元的补助。

这样一来,改革提升后既满足林权所有者采伐

林木的合理需求,县里以1/4的价格完成了赎买的任务,同时新一轮的补植有利于林分结构的调整优化,广大沙县林农和林业干部称之为“三赢”模式。

老廖就是享受了商品林政策,激发他的积极性,他主动与林业部门签订合同。后来他的两片林子共择伐了81亩,卖了40万元,扣除成本,纯收入近20万元。

改革并非只有一条路,“沙县赎买模式”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截至目前,沙县已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1.2万亩。

求索:“林改得利”如何最大化?

“林改”除了林农利益得到维护,也提升了生态功能。如何让“林改得利”如何最大化?我市仍在探索。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直接赎买、改造提升、置换调整等改革,目前,全市计划投资总额1.6亿元,已经支出资金1.26亿元,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面积6.9万亩。

永安市西洋镇吉岭村造了52亩人工林,赎买后采用目标树单株择伐作业法的近自然经营模式,经营周期改为60年,培育为闽楠大径材,兼顾水源涵养、景观游憩等辅助功能,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此外,通过赎买等改革之后,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发挥。沙县高桥镇上里村有1400多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被直接赎买,收入有420万元,不仅偿还了村财欠债,而且将盈余部分用于支持发展生产、建设新村。

生态得绿、林农得利、农村得稳,“林改”让山城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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