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深化林业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侧记
2018-11-20 09:37:12肖首洲 许琰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三明日报沙县记者站 肖首洲 许琰 位于沙县高桥镇新桥村曹邦垅的一片林场颇有意思。 放眼望去,左边的一片林木郁郁葱葱,笔直粗壮,整齐有序,虽是2012年种植,直径已超10厘米;右边的一片林木稀稀疏疏,大小不一,杂草丛生,比左边种得更早,却明显长得更慢。 村书记洪英松说,左边是国有林场种的,右边是村民自己种的。 洪英松最喜欢的,就是带人来看这片林子。 每一次他都希望满满:照这长势,谁说这一座座青山不是金山银山? 这是沙县林改最直观的一个成效。 多年来,沙县重点围绕“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单家独户怎么办、林改如何推动乡村振兴”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今年,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邀请,沙县林改经验分别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8年年会”和北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效实现途径”研讨会上交流分享。 20年收益变年年收益 先说说洪英松的一件棘手事。 过去,新桥村穷。村里要做事,就卖山场。2011年,过去卖的山场到了砍伐期。眼看着山一片片秃了,刚当上村书记的洪英松急了:卖的钱早已花光,如今怎么造林? 洪英松想到租给个人种,但个人专业化水平不高,出材量低,效益低,村里能得到的更少。 洪英松不甘心。 在县里支持下,洪英松把沙县国有林场领导请到村里。经过调研、商讨,决定由村里出林地占股45%,由国有林场出资金、技术造林,占股55%,合作经营。 2012年,原本春季就该造的林,那年夏季全补上了。洪英松总算松了口气。 可洪英松并不满意。一片林子从种下到收益,至少20年后,没有收益村里一样守着青山过穷日子。 局怎么破?经过探索,沙县在新桥村和国有林场合作模式基础上,建立“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四共一体模式。 “四共一体”模式的主要做法是,对村里已有林木进行评估定价,国有林场按估价占股51%,村占股49%。国有林场投入生产资金对所有山场进行全程管理。村每年可获得股权转让资金占用费、林地使用费等持续性收入。林木砍伐后,双方再按股份分配利润。 洪英松说,合作后,村里每年固定有了6万元的村财收入。有钱就能办事,村民就能受益。比如过去村民垃圾都往河里倒,现在村里每年花3.5万元,把垃圾运往三明统一处理,改变了村容村貌。 洪英松更看重的是将来的效益,“村民种的每亩出材量也就4立方米左右,专业种的能达10至12立方米。” 2016年,“四共一体”模式在全县逐步推广,全县合作经营面积达2.7万亩,意向合作5.9万亩,实现60个村增收。 单家独户变规模经营 2005年,沙县全面启动林权制度改革,西霞村将山场林权按当时的人口数平均分给村民。 几年后,沙县西霞村老陈家的7亩山地撂荒了。 和六七万沙县人一样,老陈一家前几年去广东经营沙县小吃。按老陈的意思,就几亩山地,收不了多少钱,而且周期都要二十几年,没心思管林子。 这是林改中出现的新问题。 不仅撂荒,沙县梳理发现,林业经营破碎化,护林、育林等管护不到位导致林分质量下降,造林抚育资金筹措难等后遗症随之而来。 针对问题,沙县重点指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在全国率先开展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林地所有权还属于村集体,承包权还属于农民,但把经营权流转出来。 西霞村成立了合作林场,分散的林地,集中到林场搞起规模化托管经营,先后1.3万多亩林地都加入了合作林场,占全村林地的一半。 在沙县,当前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380家,经营面积86.86万亩,覆盖面达63.8%。 林业生产周期长,一棵苗木从种植到砍伐收益,需20多年,林场缺乏资金扩大生产。 钱的问题怎么解决? 2014年,西霞村成立新园林业有限公司,对集体林场进行股份制改造,尝试对林地资源进行资本化运作,村民以林地经营权入股。 不久,公司262亩林地流转经营权得以确权,领到了全省第一批林地经营权证。 随即,公司用中幼林和林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300万元,用于资本运作和扩大再生产。 森林资源资本化运作让林农获得了更多实惠。公司成立不到半年时间,西霞村全村人均股份分红同比增长567%。 敲开银行门,盘活万重山。沙县在推动资本进山入林方面进行了不断的尝试,围绕“一评二押三兜底”,即评信用等级和林木价值;基金担保和林权抵押;基金、保险和收储兜底,积极探索林业普惠金融新机制。 比如,针对森林资源评估受限、林权抵押贷款难、风险防控机制缺位等问题,沙县成立国有全资的沙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有限公司,为林权贷款提供收储保证。 再如,创新推出林权按揭贷款,将林权抵押贷款期限从3年延长至15年,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推出中幼林、毛竹林经营权证等林权抵押贷款新品种,突破以往仅限近成熟商品林林权抵押贷款的限制。 目前,林权抵押贷款累计放贷8.83亿元,占全市林业贷款金额的30%;农村“福林贷”共放贷989笔,金额1.08亿元;实施林业PPP项目,规划面积34万亩,拟利用国开行贷款8.2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精准提升、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项目。 砍树经济变林下经济 洪集体这辈子是靠砍树致富的。 洪集体是沙县夏茂镇梨树村村民。林改初期,村里分山到户。他看村民对山依赖不大,更多选择外出经营小吃。于是,他开始承包林场。 到现在,他承包的林场有4000多亩。 洪集体回忆,过去,一片山场到砍伐期,无论什么树都砍个精光。近年,再不能随心所欲,特别是阔叶树,一棵都不能砍。 对洪集体来说,面临的是效益缩水。 沙县政府适时鼓励发展林下经济,结合沙县小吃产业,在林下推广种植小吃配料。目前,全县已建成基地3万亩,实现产值5亿元。 洪集体也跟着改变经营方式,成立沙县夏茂青钱柳家庭农场,尝试在林下种植铁皮石斛和穿山龙等小吃配料。去年,他又尝试在阔叶树上种植仿野生铁皮石斛。 洪集体算过,仅林下164亩铁皮石斛每年能带来200多万元的收入。 洪集体说,林改有政策、有扶持,我们就有信心、有底气。 沙县虬江街道墩头村村民廖佳鹏也像洪集体一样,被限制砍树。 老廖2005年承包了村里两片81亩杉木林。由于墩头村离沙溪不到两公里,又是沙县第二水厂的所在地。2010年林子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林。 当时,老廖心一下寒了半截。 2015年,沙县被确定为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县,全县涉及面积14万亩。 面积大,采用直接赎买显然财政和补助都吃不消。沙县采取的办法是分类施策,一是对水源地及天然商品林采取直接赎买和定向收储,定向收储每亩给予1000元补助,并列入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将来林权所有者可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二是人工商品林,采取改造提升模式,只要按照林业部门的作业设计进行择伐,封顶45亩,采伐收入归所有者,采伐后按5:5的比例补种阔叶树和针叶树混交林,根据成活率验收后给予1000元补贴。 赎买方式出台后,老廖又见到了希望,主动签了合同。当年,他择伐了两片林子,纯收入20万元。第二年一开春,老廖按要求种上了树。 老廖说,这两片林子2035年以前的收益权还属于我,当然得管好。 去年,老廖拿到了8.1万元的补贴。 经过进一步创新,沙县又把此前采伐封顶面积从45亩放宽到“小班作业”,也就是300亩。改革的继续突破,赎买工作推进明显加快,全县至今已完成赎买1.2万亩。 沙县林改经验证明,改革从来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也从来不是只有一条路。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