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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改第一村”的林改故事

2018-11-22 11:59:43朱丹宇 魏兴谷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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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小岗村——洪田村

三明日报记者 朱丹宇 三明日报永安记者站 魏兴谷文/图

“这张林权证可以说是改变了我的命运。”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村民赖兴福看着手中那本泛黄的林权证,说起了林改往事。

1998年,洪田村村民们自发进行一场“均山、均利、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冒着风险完成“分山到户”的创举,走上了致富路,被誉为“中国林改第一村”。

2003年,林改试点成功后,永安市基本完成了林地确权发证工作。

“有了这张林权证,可以去银行贷款,或者流转给别人,就和真正的货币一样!”林改让赖兴福等村民有了真正的“绿色银行”。林改中,他分到50亩,现在承包给别人,根据林地品质不同,一亩地价格在4000-7000元,平均一年有2万多元收入。





洪田村民2003年领到的《林权证》。



260多年的楠木成了洪田新景点。



洪田村林下养蜂人



郁郁葱葱的竹林

改革开放之初,“要致富,上山砍树”

洪田村,不足千人,占地23218亩,林地就达18908亩,森林覆盖率达84.1%,国道205线贯穿而过,交通便利,“靠山吃山”,连绵的山林向来是洪田人的“饭碗”。

在大集体的时代,农村合作社入社山林全部归公社,山林收益归公社,林农生产积极性不高,乱砍滥伐,光砍不造,造而不管。洪田也不例外。

1982年,改革开放的浪潮第一次来到洪田村,由一户或几户农户联合承包经营集体山林的生产责任制迅速建立起来。承包面积比较大的(造林在50亩以上)家庭称“林业专业户”,承包面积比专业户小一些的称“重点户”,几户联合承包林业的称“联合体”,三者简称“两户一体”。这些承包荒山造林的专业户投资投劳,由林业部门提供贷款担保并贴息。山林造成后,专业户采取折价入股的办法,实行林业股东会,或折价给林业部门。

“1984年,我们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折股联营、经营承包’的办法,开展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了林业合作社,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时任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如是说。当时村里请专家给整片山林估价,所得价值按村民数量进行均分,每个村民分得的山林价值折成股票,今后山林所获的收益按每人持有多少股份进行分红。但林权归造林者,山权仍归集体。

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提升了农民造林的积极性,多地涌现出造林数百亩到千亩的造林大户,但是林业生产周期长、收益慢、风险大等弊端日益凸显。

经济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公地悲剧”,讲的是牧民在一片草原放牧,如果所有人都想着如何让自家牲畜吃到更多的草,而不考虑草原的养护,这片大家共有的草原迟早会因过度放牧而退化。山林也是如此。由于山林产权不明晰,山林虽折股份给个人,林农对山林既无直接的收益权,也没有处置权,在收益分配中出现“三多三少”的现象,林农利益严重扭曲,村民偷盗林木行为猖獗。

“除了几个村干部,基本每个村民都有上山偷盗,天天如此,我们根本管不过来。”邓文山回忆道。“要致富,上山去砍树”已成为当时村风民风。时任洪田村村主任赖兰亭喊出了:“林业不改真的不行了!”

分山到户、林权抵押,山林变成“金山银山”

在邓文山、赖兰亭等人发动下,从1998年5月开始,洪田村开始讨论分山到户的问题,召开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探讨林改方案。如何把集体林的“责、权、利”落实到户到人?大家争论不休,一直无法统一。

9月28日晚,经过数次村两委会议讨论无果后,邓文山撂下一句话:“今晚不讨论出个名堂,谁也别回家!”

最终,80%以上的人赞成分山,形成了村里“分山到户”的初步决议。

“分山到户”既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法规,也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特别是山有肥瘦,林有好坏,怎么分能保证每个村民利益不受损?

洪田村组织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老农和村民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在林业技术人员帮助下,逐片查明山场类型、面积、蓄积和出材等情况,将估价后确定发包的山林,按1998年9月30日在册的合法人口进行均分,每人分得山地6.2亩、材积16立方米。并坚持每5年分红一次,按人口平均得出分红额,实行多还少补,真正实现“均山、均权、均利”。

然而好景不长,经过几年的砍伐,村民们的老林子越来越少,新培植的杉木林成长周期要26年,期间还需要施肥,造林和营林的成本不断攀升。虽然洪田村的林木资源还在,但可利用率却大不如前。

此时,邓文山提出了一个想法:培育大径材林。具体来说就是对整片山林进行择伐,把小口径的、不会再生长的林木采伐掉,将第一代杉木林保留下来,延长其生长周期,经过40年后再进行采伐。邓文山说:“这对林农来说并不吃亏,不用再造林,而且大径材林的材积是培植26年杉木林的一倍到两倍。”

方案是确定了,但是林农的收入问题还没得到解决。自家的林地要经过数十年的培育才能换取收益,有没办法让远期的收益在近期变现呢?林权抵押贷款为林农解决了后顾之忧。

林权抵押贷款,简而言之,就是林农将自家的林子拿去银行抵押,银行请专业人员按贷款到期后的价值进行评估,扣除林农的成本部分,将其所有利润作为贷款的额度,批给林农。

通过林权抵押贷款,洪田村林农办理了3-5万元小额贷款,发展生产有了本钱。

林地下“金蛋”,“不砍树也致富”

林地所有权的明晰充分调动了村民开山育林的积极性。

“林改之前,林地乱砍滥伐不仅没人管,许多人还争先恐后地上山伐木,拦都拦不住。”一位村干部回忆道,“现在可不一样了,每块地都有主人,大家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还有护林员每日上山巡逻,谁动了一根枝丫都会被揪出来!”

大伙儿齐心护林,洪田村满山郁郁葱葱,溪流清澈见底,连白鹭都在此停留栖息。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让村干部少操了一份心,村民也受益匪浅。虽然现在村里的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比过去增加了几倍,但是山林的保护涵养了水源,光是这充沛的“自来水”就已经足够大家用的了。

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可持续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三线林”(即铁路、公路、河道两旁的用材林和薪炭林)、水土保持林、环境保护林等生态林面积不断扩大,压缩了不少林农的采伐空间。如何让林农从传统的采伐作业中解放出来成为林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洪田村党委提出“不砍树也能致富”,一手抓产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经济林的亩产效益;一手抓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这样不仅能保障不增加甚至减少商品经济林的开发利用,还能保证林农收入增加,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双赢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不少村民不再靠采伐林木为生,林下套种金线莲、竹荪,养蜂等林下经济已成为林农的新宠。

林改让洪田人过上了好日子。林改前,1998年村民人均年收入2878元,2017年达到21171元。

钟昌信在林改前是村里的贫困户,年轻时母亲就卧病在床,30岁娶了个聋哑妻子,家里孩子多,全指望着他一个人养活,即使算上政府的补助,也难以维持全家生计。随着林改的推进,钟昌信的收入有了大幅提升:不仅育林有收入,在林地养的700多只鸡,一年出栏3批,每年增收近20万元,这可把钟昌信乐坏了。“现在孩子们都成家了,自己也吃得饱穿得暖,很少给子女添麻烦,这要放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年逾古稀的钟昌信说。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洪田村正逐步转型升级,种植果树、加工毛竹、发展生态旅游、搞农家乐等成为村民致富新的风向标。

“只有让林地早点下‘金蛋’,才能更好地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及产业发展,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邓文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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