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
2018-11-25 11:08:15李远明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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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计划以闽江上游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整体修复为核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第一批试点项目60个,总投资31.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3亿元。 我市突出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扩大生态环保成效,创新生态保护制度,实施试验试点,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重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颁布实施《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地区差异化考核机制,取消宁化、泰宁等8个县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编制《三明市低碳发展规划》,碳排放权交易有序开展,组织三钢(集团)等31家纳入全省碳配额管理重点排放企业,实现100%履约,三钢(集团)与广州微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碳排放配额托管协议,成为国内单笔最大碳资产托管业务。 生态环保成效进一步扩大。实施“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五大工程项目1000多个,着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建宁、泰宁、明溪、将乐、尤溪、清流、宁化7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10名;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3.11%、建成区绿地率为39.2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54平方米,均居全省前列,全市所有县(市)都已获得省级以上园林县城(城市)称号;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市创建绿色乡镇47个,绿色村庄961个,完成绿色屏障绿化21万亩。 生态保护制度不断创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改革先后被中央、省深改办肯定;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生态执法改革有序开展,“河长制”实现四级河(段)长全覆盖;率先推行市区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并逐年提高补偿标准至400万元,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积极探索生态执法体制改革,市、县法院、检察院均成立生态审判庭和生态检察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尤溪县成立了全市第一个生态侦查大队,永安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环保警察队伍。 改革试验试点全面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0项重点任务中有28项形成成果并进入实施阶段,今年推动的6项改革任务中工业排污企业推行排污权交易等4项已形成初步成果,环境治理监管职能整合方案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2项任务正组织实施;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绿色金融改革实践“福林贷”等一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并被复制推广。 (三明日报记者 李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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