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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炸街车”,不能靠“单打”

2019-03-29 10:14:05苏莉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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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获的“炸街族”。

警方展开市区“炸街族”整治行动。

●三明日报记者 苏莉

“呜……轰……”一辆辆摩托车油门加速,在市区笔直的主干道上“风驰电掣”,声浪炸裂,划破了夜晚的宁静,惊扰了人们的美梦。

当下,有些年轻人非法改装摩托车,无证驾车、酒后飙车、高速行驶、严重扰民,被市民称为“炸街族”。这种非法改装车辆,也是不少交通事故的“主角”。近日,记者对这种“炸街”摩托车及车手现状进行了调查。

“炸街”摩托车哪来的?

“炸街”摩托车是指经过私自改装排气管,拆卸消音装置,造成巨大噪音的摩托车。此类摩托车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干扰市民生活,还因动力增强,速度提升,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我市的‘炸街’摩托车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小型踏板车进行改装的,一种就是出自正规厂家的大排量机车。”梅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何建斌说:“从手刹、LED灯、排气筒、发动机等部件,全车改装一辆小型踏板车只要2000元左右。”

据民警介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改装摩托车是一款山寨版的雅马哈RSZ,这是一款小型的踏板车,但是外观设计新潮,正版车价格一般在六七千元以上。很多厂家争先模仿制造,这些山寨版摩托车售价仅3000元左右,所以很畅销,受到未成年学生的追捧,有些学生买了山寨版的摩托车后还进行非法改装,装上了酷炫的灯光和响管。

“这些非法改装摩托车价格便宜,质量堪忧,很多年轻人骑着它们在大街小巷中肆意穿梭,无牌无证驾驶、速度快,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梅列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黄航说:“正规摩托车店,不改装这类车。他们一般到摩托车修理店改装,改装后的排气管是喇叭状的,所以能发出那么大的响声。”

“3月26日晚10时,我们在路面执勤,查到两辆大排量摩托车,一辆400cc排量,一辆600cc排量。这两辆车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标,有牌有证,手续齐全,但因其排量大,行驶时,发动机轰鸣声、排气管排气声音很大,可是我们对噪音污染治理没有执法权,只好口头教育,建议车主安装消音装置。”黄航说。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大队统计,目前,我市共有153辆排量400cc以上的上牌摩托车,其中最大排量达到1650cc。

为什么这么大排量的摩托车可以上牌,拿到合法手续?大排量就代表噪音大吗?

“每辆摩托车来上牌时,我们都会根据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查验,是否符合上牌标准。这些车的技术参数中,并没有噪音这一项。而且大排量不代表噪音就大,如进口摩托车,排气管都装有消音装置。”车辆管理大队负责人饶鸿萍介绍。

目前,我国城市实行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城市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适用第4类标准,昼间70分贝以下,夜间55分贝以下。据办案交警估计,大排量摩托一般噪音在100分贝以上。

“炸街”摩托车主多为年轻人

近期,我市警方开展“炸街族”整治行动,发现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的多为中学生,有的是为了上下学方便,有的是为了酷、刺激。

3月25日14时40分,三元交警大队接到举报,在红印山将驾驶一辆“炸街车”正要离开的罗某抓获。

“罗某是中学生,为方便上学放学,2016年上网购买了这辆两轮摩托车,其行为涉嫌长期无证驾驶假牌大功率摩托车。”三元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吉茂介绍,骑这种非法改装摩托车的中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因此不能采取拘留措施,只能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3月26日12时,在东新三路,梅列交警查获一辆无牌无证驾驶改装摩托车,排量250cc。车主是一名高中学生,今年14岁,该车是父母为他买的。“由于是未成年人,我们只能对他进行口头教育,暂扣车辆,并罚款。”黄航提醒,“这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玩非法改装摩托车不会怎么样,即使被处罚后也不去处理,事实上这会导致成年后,有关车驾管业务都不能办理,比如不能培训驾驶证等。”

“炸街”现象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

如何治理“炸街族”?

“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警方警力有限,需要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治理。比如,摩托车修理厂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管辖,噪音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管辖,如果能多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就能给这些不法分子更有力的震慑。同时,学校、家长也要多关注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要让他们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何建斌说。

市区一些资深摩托车爱好者有自己的组织。两轮摩托车爱好者“人生旅客”说:“我们组建了骑友团,其中骑友分为3个级别,第一个级别就是往省外走,以旅游为主。第二个级别就是周末在郊区骑,不进市区、不扰民。第三个级别就是一些小年轻,改装一些便宜的车,在市区‘横行’,安全隐患特别大。”他建议政府部门能牵头组织一个协会,定期对“骑车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

近期,我市警方通过路面执勤定点查处与巡逻查处相结合,加大日间巡查力度,对城区两轮摩托车销售、维修店铺进行排查,对私自改装、排气管不达标等违法车辆进行依法扣留。同时加大了夜间巡查力度,对非法飙车、私自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通过打击与宣传相结合的方法,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飙车”违法行为,凡群众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实的,视情节给予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奖励。

记者手记:

治理“炸街族”要有长效机制

“炸街族”不但制造噪音污染,严重干扰市民日常生活,由于其所骑摩托车,往往是非法改装摩托车且无牌无证,还给市民正常出行带来了危险。希望交警、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能够联合执法,借鉴其他城市好的治理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治理长效机制,还市民一个宁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链接:

一、治理改装车的相关法律法规: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罚200元记12分。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处罚2000元记12分,应当拘留15日以下。

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处罚2000元,记12分。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处罚300元,可以拘留15日以下。

5.摩托车超速20%以上未达50%:《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十四项,处罚100元,记6分。

6.摩托车超速50%以上未达80%:《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和《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条第五项,处罚5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摩托车超速80%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和《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条第十一项,处罚15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8.擅自改装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处1500元罚款。

9.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驾驶,情节恶劣的,按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伤亡等实害后果的可以按《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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