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明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 2020-03-14 21:43:29 来源:明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责任编辑:林张清 |
分享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明人员 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明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境外入(返)明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在入境前第一时间向乡镇、社区(村居)和县卫健局或侨联如实申报健康情况(县侨联:0598-2866363,县卫健局:0598-2863462),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2.对境外入(返)明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3.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及宾馆、酒店等第一时间将境外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明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598-2863462)。 特此通告。 明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
相关阅读: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044d29d9-3caf-46f6-88c0-b783bf110b55.jpg)
2af1e1e3-03c8-4f89-858f-34e6ed08ac40.jpg)
2d7bd914-a723-43c1-9eef-ae04ef302a8a.jpg)
ff6323f9-016c-48d6-bc74-acc674437191.jpg)
51b096aa-98b7-4992-9cd0-55758a1ea566.jpg)
66803686-3d29-46b2-a78b-590129bf1305.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