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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立足本职倾力调解 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2020-04-21 09:25:57  徐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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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4月21日讯(通讯员 徐巧)“感谢法官的调解,让我们村的扶贫专项资金能够顺利回收!”近日,建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的租赁合同纠纷,保障资金安全到位。

2016年9月,建宁县黄坊乡安寅村民委员会与福建省长辉生态禽业有限公司签订《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安寅村民委员会将30万元扶贫资金投入该公司,用于厂房建设及添置设备等,建成后的厂房及机器设备归安寅村民委员会所有,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给该公司经营。该公司应为该村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公司每年支付租金1.8万元,交付方式为两年一付。协议签订后,安寅村民委员会将30万元扶贫资金支付给该公司,公司支付2016年至2018年租金。但后期该公司未如约履行协议义务,在第二次支付租金时,该公司以暂时困难为由一拖再拖,后称公司已注销,不愿再支付租金。故安寅村民委员会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支付2018年以来的租金并回收厂房及机器设备。

建宁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该案被告设立公司系扶贫开发资金投建,所得收益亦用于扶贫工作,经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7月成立清算组,2019年3月作出清算报告解散该公司。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该生态禽业公司负责人,要求他们尽快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随后,法官立即组织该公司负责人姜某、黄某及安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调解,从法律的角度向他们释明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也从当前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劝说。最终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安寅村民委员会主张的租赁费用1.8万元,并返还厂房及机器设备。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让扶贫资金成功追回,挽救了国家财产的损失,也是法院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真实体现。案件结束后,承办法官表示,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建宁法院在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涉扶贫民商事案件,为推进脱贫攻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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