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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明溪:溯源调解 十多年积怨终化解

2020-05-15 17:12:53  曾飘越 廖文琦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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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曾飘越 廖文琦)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到盖洋镇温庄村,成功调解一起邻里房屋相邻权纠纷案,化解两名耄耋老人十余年纠纷矛盾,获得村民群众一致好评。

原告老梁与被告老李原为同村邻里。原告老梁自称,50年前在房屋周边开垦出一块菜地种植蔬菜与毛竹。2007年被告老李购买原告菜地旁的房屋并新建住宅,建房过程中,被告老李占用了原告老梁的菜地、砍去其毛竹,双方发生争执。原告老梁要求被告老李让出菜地并赔偿损失。被告老李认为,原告梁某早在20年前就不在该地种植蔬菜,该块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又在自己屋后,属于房屋相邻地。双方争执不下,积怨十余载,原告老梁一纸诉状将老李诉至明溪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原被告,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就土地归属问题开展调研,并邀请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到现场勘察测量土地。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积怨过深,且年龄均80余岁,不宜采用一纸判决激化矛盾,遂邀请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对原被告开展“背对背”沟通调解,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子女释明法理、分析利害,多方共同疏通原被告思想症结。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各退一步,原告撤回起诉,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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