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如何申请三明泰宁公租房?
2022-02-09 17:02: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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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在泰宁县城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1.在泰宁本县城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大中专毕业生。 2.经泰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特殊专业人才(主要是指泰宁县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其配偶已享受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福利分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除申请人及其配偶外的共同申请人享受过上述保障性住房政策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当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条件的; 2.审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与父母或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其父母家庭或子女家庭在本县城区有住房,且父母家庭或子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3平方米的; 3.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住房的; 4.申请人与原配偶离异后住房归原配偶所有,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5.申请人与原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的。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以同一户口簿的家庭(包含申请人的配偶及其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人才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或1间)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2.符合条件的已婚申请人可申请单间套房1套,未婚申请人可申请双人间套房1间。 3.凡在申请和租赁期间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应报未报有关方面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租赁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公租房申请时间 2022年人才公租房分配工作计划2月份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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