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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流法院10天追回66万元被拖欠工程款

2022-04-21 16:53:33  张晓珊 肖达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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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1日讯(通讯员 张晓珊 肖达筠)“感谢法院帮我们公司要回了工程款,解决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10天,为申请执行的企业成功追回被拖欠的66余万元工程款,得到了充分肯定和称赞。

2014年3月,清流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签订《消防系统工程承包合同》。2019年6月19日,该工程顺利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7月2日,经结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欠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共计662054元,后在安装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无果下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审理中,经清流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于2022年3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662054元。协议到期后,房地产开发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装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联系公司法人代表。然而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说,负责人却含糊其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便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经查询,发现房地产开发公司银行账户内有存款,遂对该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该公司法人代表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便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主动向法院缴纳全部案款并承担了执行费和诉讼费。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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