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躲避执行?强制扣车!
2022-05-10 17:09: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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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与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魏某应偿还本金20000元及利息。因魏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林某向清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组织调解。经协商,双方当场达成协议,魏某同意于2022年3月30日前还清欠款本息20800元,剩余利息林某自愿放弃。然而到约定还款日,魏某仍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考虑到林某正住院治疗急需用钱,执行法官再次上门敦促魏某尽快履行义务。因魏某不在家,其名下车辆停在家门口,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将魏某车辆贴上封条,并电话告知魏某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同时告知他擅自撕掉封条的法律后果。魏某终于意识到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与法官联系,当场偿还现金20000元,并表示其银行账户上还有一些存款,已被法院冻结,由法官直接扣划剩余利息800元及执行费。 扣划款项后,执行法官将剩余款项送到正在医院住院的林某手中,于是便出现开头那一幕。随着申请执行人林某签字确认金额无异议,该案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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