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执行干警锲而不舍,“失联”申请人领到执行款
2022-06-15 16:30: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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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原为三明某实业公司工程总监,在一次例行检修时,不慎坠落阀门井,导致左小腿骨折。因工伤赔偿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清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6月作出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廖某各项赔偿款67465.4元。因三明某实业公司到期未支付,廖某于2015年11月向清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清流法院于2016年5月裁定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但清流法院并未就此放弃执行,而是想方设法查找执行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院于2022年3月将赔偿款67465.4元全部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在兴奋之余,立即联系廖某,没想到却多次“碰壁”。原来在案件终本后,廖某更换了手机号码,并离开户籍地前往外省工作。在多次联系无果后,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现在仲裁案件中曾委托他人处理赔偿事宜。虽然廖某在执行案件中没有委托代理人,但考虑到仲裁案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可能知道廖某的下落线索,于是立即联系该代理人。经过该代理人的“牵线搭桥”,清流法院终于将赔偿款发放到廖某手中。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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