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执行法官巧调解 柔性执法暖人心
2022-06-20 17:03: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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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余某因做生意需要向郑某借款9万元,并约定每月支付利息1800元。借款出借后,余某仅向郑某支付了一年多的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郑某多次催讨无果,将余某诉至法院。经清流法院判决,余某需向郑某支付借款本金9万元及借款利息11.7元。判决生效后,余某仍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郑某遂向清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因余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清流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执行法官不放弃、不止步,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种情况,执行法官另辟蹊径,邀请双方信任的亲友在场协助协调,从情、理、法的角度向被执行人再次进行释法明理,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十日后,余某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10万元。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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