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唤醒 “僵尸车” 让交通更文明
2022-09-19 15:52: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分享到:
|
对于“僵尸车”乱停放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7月至8月,三明市城管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配合移离的“僵尸车”予以强制拖离。据悉,目前全区清理各类“僵尸车”66辆,其中小车11辆、摩托车161辆、自行车191辆、三轮自行车3辆。 “僵尸车”危害多 据了解,长期停放在同一地点且无人问津的车辆常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车辆达到报废年限,但车主不知道申请报废流程或嫌申请报废回收价格低、不划算,就将车辆搁置;车辆交通违法多,依法报废必须先清理交通违法记录,所以车主干脆把车扔下不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遗弃的车辆;事故车辆,由于受损较严重,维修价高,车主索性一弃了之;车主死亡、失踪、入狱等原因,或其他原因未及时处置车辆;车主买了新车,懒得处理旧车等等。 对于此类“僵尸车”,交警部门如何处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冯隆镐表示,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首先会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根据车辆的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比对,通过警务系统内车主的手机号码和车主进行联系。如果联系不上车主,就把车辆拖移到指定停车场停放,然后分成三类处理。 第一类是拼装车、报废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第二类是有盗窃抢劫嫌疑的车辆。现场执勤的交警通过查询,如果发现车辆涉嫌盗抢,是赃物或者是有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扣留车辆,移交给相关办案单位处理。第三类是假牌套牌、逾期未年检或者有许多条违法记录没有处理的车辆。交警部门会通过电话发送手机短信,或者寄送邮件、登报等形式,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接受处理。如果联系不到车主,或者车主不来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然不来接受处理的,依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 “僵尸车”侵占和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妨碍周边行人、车辆通行,更危险的是,一些“僵尸车”甚至占据了消防通道,滋生安全隐患。此外,“僵尸车”内的电瓶里含有大量的铅、硫等有害物质,有可能会在存放空间形成大量有害气体,污染环境等。 重拳整治“僵尸车” “一辆小小的‘僵尸车’可能对于整个城市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于居民来说影响着生活的舒适,这就不是小事了,我们想方设法都要解决!”采访中,三元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邓享华表示,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执法现场,由专业拖车工人将车辆停放至指定停车场,做好入场登记,一车一档,等待后续处置。 “我们会初步对辖区内‘僵尸车’进行摸排、统计,形成资料后,和交警部门一起再行甄别,通过车辆是否年审,是否具有营运资格等信息,综合判断后再进行拖移。” 三元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林剑云介绍,对拖移至停车场集中停放的“僵尸车”,将联合相关部门依规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后分类处理。 “僵尸车”存在多重隐患,也经常被集中清理,但依然屡清不绝,一再卷土重来,执法中存在难处。 目前,三明市发现处理“僵尸车”的途径主要依靠市民投诉和社区巡查员不定期开展巡查。三元区城管大队大队长李欣建议,如果市民发现疑似“僵尸车”停放的情况,可通过e三明、12345平台投诉反馈,城管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查处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