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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被限制高消费 家属代为履行义务

2022-11-15 15:03:37  方静 吴瑞林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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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5日讯(通讯员 方静 吴瑞林)“法官,麻烦把我孩子的名字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中撤除,我现在就代替他还款。”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周某的父亲来到法院表示自愿代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悉,周某和黄某是朋友关系,周某从2021年起分三次向黄某借款共计50000元,并约定还款期限。之后,周某并未按时还款,黄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官提起诉讼。经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周某向黄某偿还借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阶段。

承办法官依法向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但却被多次拒收,承办法官遂采取限制高消费、冻结网络资金账户及银行账户等强制执行措施,使得周某的生活受到了限制。迫于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周某的父亲主动联系法院,经与其父深入沟通,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后,其父表示愿意代为偿还所有债务,并于当日将款项打入法院指定的执行账户中,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对周某的强制执行措施,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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