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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流:情侣争执高空抛物 男子获刑六个月

2022-11-30 14:33:48  赖跃迅 肖达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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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30日讯(通讯员 赖跃迅 肖达筠)日前,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首例高空抛物案,被告人马某因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10月3日21时36分许,被告人马某酒后与女友王某发生感情纠葛,将王某房内的家电、橱柜、玻璃等物品砸坏,并先后将放置于室内的一个实木茶盘、一个实木雕像从15楼抛出,茶盘与雕像掉落在距离该楼房约9.5米小区内的水泥路上。当时,楼下不时有行人和车辆经过。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在王某家中将马某抓获,到案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从建筑物高空抛物,威胁到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及周边的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清流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高空坠物抛物不仅事关社会公德,更是一条不能逾越的法律红线。公民应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随手抛”的行为,同时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要及时报警处理,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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