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业主拖欠物业费?法院这样判
2022-12-16 15:18: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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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方静)三明将乐某小区的1名业主因拖欠物业费,成为了将乐法院强制执行对象。 2021年,吴某因拖欠物业费被某物业公司起诉至将乐法院,经将乐法院审理查明,该物业公司与业主吴某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费每年缴纳一次。经审理,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按约提供了物业服务,但吴某拒不履行给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属于违约,依法判决吴某偿还所欠物业费。 判决生效后,吴某却一直拒绝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物业公司遂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系统对吴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依法进行了冻结和扣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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