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刚柔并济强制腾房促案结
2023-03-23 17:03: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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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3日(通讯员 吴瑞林 卢毅)“我马上将房子清空。”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近日执行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努力,被执行人终将物品从案涉房屋中全部搬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将乐某银行与冯某、余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个人额度借款合同》和《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银行向二人提供可以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人民币80万元,借款额度存续期最长10年,自201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5日额度存续期内前5年为额度支用期,借款人可以申请支用借款,额度内单笔支用期限最长期限5年;冯某、余某以其位于将乐的一幢房子作为抵押。银行依约向二人发放贷款,而冯某从2014年3月7日到期后未按期还款,至2014年3月13日累计拖欠本息806849.13元。银行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将乐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形成还款计划。后二人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归还为由拖延履行,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冯某、余某以各种方式抗拒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遂依法对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房产被拍卖后,冯某、余某一直拖延,拒不搬出。最终在法院的努力下,二人主动搬出物品。强制腾房当天,二人在法院执行人员的督促、震慑和释法析理下,实现房屋清空,并当即签署房屋移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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