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拒不协助房产过户 强制执行保权益
| 2023-04-07 14:30: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7日讯(通讯员 吴颖超)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根据协议书约定,位于将乐县某房产归李某所有,吴某应当配合李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吴某拒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李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吴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但吴某仍置若罔闻。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执行法官随即制作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请求协助,当日,成功将房产过户至李某名下。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
相关阅读: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044d29d9-3caf-46f6-88c0-b783bf110b55.jpg)
2af1e1e3-03c8-4f89-858f-34e6ed08ac40.jpg)
2d7bd914-a723-43c1-9eef-ae04ef302a8a.jpg)
ff6323f9-016c-48d6-bc74-acc674437191.jpg)
51b096aa-98b7-4992-9cd0-55758a1ea566.jpg)
66803686-3d29-46b2-a78b-590129bf1305.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