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清流: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 非法获利万元被判刑

2023-08-03 15:16:19  赖跃讯 肖达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3日讯(通讯员 赖跃讯 肖达筠)近日,三明清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货运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陈某曾从事物流货运工作。为了满足自身高消费的需求,陈某动起了歪脑筋,萌生诈骗货车司机的念头。2022年11月,陈某通过在“运满满”等货运APP平台上发布虚假的货运信息,获取货车司机姓名及电话等信息,后冒充发货方工作人员,诱骗货车司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平台预先支付“保证金”,最终骗取张某、高某、费某等人12400元。

2023年2月27日,陈某被清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布虚假货运信息,骗取他人人民币12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被告人陈某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同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在达成网络交易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平台并在平台内完成交易,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