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执行和解暖人心 同学情谊再续缘
| 2024-04-22 11:24: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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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姜凤)2012年杨某因需要资金进行周转向黄某借款 40000元,并于出具借条一张,黄某当日便将借款转账给杨某。借款到期后,黄某多次催讨,杨某仅偿还了5000元,之后拒不履行偿还义务。黄某遂起诉至将乐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因杨某未按约履行,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得知双方是小学同学,杨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并非本意,只是投资失败,近期确实难以偿还,并表示愿意分期履行。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再一次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 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是法院执行过程中永恒的主题,将乐法院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打通司法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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