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履行能力却拒不还款?将乐法院:拘!
2024-05-14 13:05: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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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4日讯(通讯员 吴颖超)“法官,谢谢你们帮我把这笔钱追回来,虽然钱不多,但这口闷气窝在心里太久了。”申请人廖某激动地说道。近日,将乐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近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据了解,2012年2月1日,李某以包工程需周转保证金为由向廖某借款2万元,当时约定2012年5月份还清。借款到期后,李某以资金尚未回笼为由拒不还款。廖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李某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2万元,李某拒不履行判决所生效的义务,廖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申请人李某下落不明,此案一直未能执行。 某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廖某的电话,称李某已回老家开了一家餐馆的信息,执行法官立即电联被执行人李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不料被执行人李某说“我就不还钱,看你们能把我怎样”,之后便挂断电话。 2024年3月,执行法官来到李某店中,在廖某的指认下,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对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严厉批评,并对其释法明理,但李某已有履行能力而拒不还款,该院决定对他进行拘传。被传唤至法院后,李某才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愿意还钱,并委托其亲属交清全部借款2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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