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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屏山丨三明一小区业主屋内渗水 到底该谁“买单”?

2024-05-22 10:23:03  刘惠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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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遭受了一年多漏水的困扰,终于自掏腰包修好了,但现在保险和物业都说不给赔偿,这也太不合理了!”日前,家住三明万达华府的郑女士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说自己家中的洗手间渗水有一年多,一直没有查明原因,为了恢复正常生活,她自费拆除地板和墙壁,发现是楼房共用设施大主管因接口松动漏水,因此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半费用,但物业公司迟迟未给予解决。【留言详情】

业主:房屋渗水一年多 自费排查原因

郑女士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她家洗手间的地板就开始出现渗水的情况,因为自家渗水的缘故,楼下(9楼)洗手间的天花板也开始出现漏水现象。9楼业主先后几次找过郑女士,查看了洗手间,排除了因10楼洗手间积水导致漏水的原因后,事情也不了了之。

在此期间,郑女士找了水电测压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也找了物业工作人员,仍然找不出具体的漏水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渗水的情况更加严重,郑女士一家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今年4月,郑女士决定拆开墙壁与地板。经排查,郑女士发现,是墙壁上2米高的大主管因接口松动,水顺着水管流下,才导致10楼地板与9楼的天花板出现渗水。“在找到原因的当天,我也约了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说明情况。”郑女士告诉记者,在得到物业公司允许后,郑女士家继续施工。经过更换大主管后,未出现漏水情况。

郑女士与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希望能分担此次的施工费用。几日后,物业公司回复郑女士,说这不在保险赔付的范围。针对此说法,郑女士觉得这不是自身原因导致的漏水,不应让自己承担全部费用。“在与物业公司交涉几次后,物业公司说可以免除我家一年的物业费(约2300元)。”郑女士对此不同意,她说在这个施工过程中,总共产生了1.3万元的费用,希望物业公司能承担一半的费用。

“现在,物业公司和我说他们要换领导了,工作正在交接,目前没办法处理。”针对此次要求物业赔偿事宜,郑女士对物业的做法表示非常不满。

物业:正在按业主诉求向上级申请

房屋内出现漏水,维修费用到底应该谁“买单”?东南网记者查阅了相关条例。

如果屋顶渗漏为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维修责任。开发商作为房屋的设计、建设者,对房屋的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根据现行规定,屋顶防水的保修期是5年。在保修期限内,购房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需承担免费维修责任。物业公司对于超过保修期的共用设施承担维修责任。购房者在办理产权证前已经交纳了维修资金,这笔维修资金只能在保修期届满后,用于对小区内共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不能用于业主房屋自用部分的维修。

根据上述条例,郑女士家中洗手间地板下的大主管漏水问题已经过了保修期(已经交房6年),那么大水管属于共用设施应当由物业公司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为此,东南网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深圳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其相关负责人邱先生表示,正在按照郑女士的诉求向上级申请,具体需要多久时间,并不清楚。

一家好的物业服务公司,不仅会为小区营造温馨美好的生活环境“锦上添花”,更能为业主“雪中送碳”,及时解决业主的糟心事。

就该物业公司的处理结果,东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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