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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如我在执”多思虑 执行案件巧执结

2024-07-08 10:57:11  姜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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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8日讯(通讯员 姜凤)执行工作千万条,为民执行第一条。在执行过程中,将乐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左某与徐某在将乐县某市场合伙共同经营家禽批发生意,多年来经常在赵某处购买商品鸭,并由赵某送货到其指定地点。

2022年1月31日,赵某与左某、徐某经过结算确认:左某、徐某尚欠赵某货款232950元;2022年3月30日,双方再次结算确认:左某、徐某共欠赵某货款275000元。2022年4月3日,左某向赵某支付货款50000元,左某、徐某尚欠赵某货款225000元。之后,经赵某多次催讨剩余货款未果而成讼。

经将乐法院审理后判决,左某、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赵某支付货款225000 元。判决生效后,左某、徐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赵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系统查控,发现徐某名下有一笔十万元的定期存款,仅剩一个月就到期,担心及时扣划会影响徐某的利息,在与申请人沟通后,仅采取冻结措施,待定存到期后再行扣划。到期后,法院依法扣划,徐某也主动凑钱将剩余款项付清,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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