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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以“法治”促“营商” 护航企业发展

2024-08-14 15:42:47  朱伟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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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朱伟捷)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业合同纠纷,以“法治”促“营商”,以调促执,化解了双方近3年的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张某二人承建三明某项目工程,其中该项目中的吊车业务由某机械公司进行作业施工,2021年12月31日经双方对账结算,张某二人对某机械公司的应收账款85000元签字确认。后经某机械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张某二人签订了《付款承诺保证书》,承诺于2023年1月15日前付清吊装费,逾期按日息千分五支付利息。2022年9月3日某机械公司收到张某二人支付的吊装费12,000元,尚欠某机械公司吊装款73,000元。现某机械公司诉至将乐法院,请求判令张某二人支付剩余吊装款73,000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某机械公司及张某二人,了解到张某二人因一直未收到案涉工程结算款,其他承包项目也均亏损,无力承担该笔费用,二人现今也是在外务工维持生计,当前条件只能在减免利息的情况,分期支付吊装款。某机械公司表示公司机器均系贷款购买,每月均要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其在外也被拖欠数笔款项未收回,公司经营也困难,否则也不会起诉张某二人,不同意减免利息。调解陷入僵局。

庭前承办法官双方坐下喝擂茶、聊天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双方面对面一坐下,气氛就缓和不少,少了电话中的剑拔弩张,承办法官引导双方谈起现今的经济环境,双方一下就打开了话匣子,述说了这几年开展业务的不易,法官看准时机再回到案件本身,梳理案情,双方均表示,能理解对方的难处,愿意都退一步。某机械公司表示愿意减免逾期利息。张某二人表示愿意年底之前一次性付清所欠吊装款,并保证若未依约履行将支付从起诉之日起的利息。就此双方事了,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也会利用自己积累的资源互相帮衬,度过艰难期。

近年来,部分企业资金紧张,经营压力增大,一场调解不仅能保障债权的实现,也能缩短还款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实现双方共赢。今后将乐法院也将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办案理念,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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