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尤溪:网购恶意仅退款不退货?商家维权亮剑

2024-10-28 15:28: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8日讯(通讯员 张初声 吴诗园近年来,为提升网络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各大网购平台相继推出“仅退款”的售后服务,然而部分别有用心的消费者却利用规则钻漏洞,损害商家的合法权益。近日,三明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买家网购后仅退款不退货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肖某在某网店购买了一件价格49.9元的男士卫衣。不日,肖某收到商品,并确认签收后,却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拍照向该网店申请仅退款不退货。该网店经审查发现,肖某提供照片的商品并非其店内商品,遂要求肖某提供整体包含领标、吊牌的衣服图片。但肖某拒绝提供,并坚持向网购平台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平台介入后,自动同意了肖某的仅退款请求。该网店多次电话联系肖某协商处理退货事宜,但肖某始终不予理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网店将肖某诉至尤溪法院。

法院审理:

经尤溪法院审理认为,肖某申请“仅退款”虽符合网络平台消费规则,但有悖于买卖双方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法院判决肖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该网购店支付货款 49.9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官提醒:

网购过程中,消费者如果不满意所购货物,应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确认申请退款后是否需要将商品寄给商家,切勿因为“薅羊毛”而丧失信誉。网购平台为消费者建立了“仅退款”售后服务的同时,也需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为商家提供相应维权渠道。商家碰到上述类似情况,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