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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沙县:楼房深夜突发火灾,警方消防联手施救

2024-12-26 17:07:56  李光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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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李光祯)“沙县采石场一居民楼起火,请立即前往救援。”12月23日22时许,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巡逻队员在大洲路段开展日常巡逻。对讲机里忽然传来紧急呼叫,顾不得丝毫犹豫,队员们立即驱车赶往。

期间,队员们途径大洲加油站,入内借取灭火器。加油站员工得知用途后,立即慷慨将加油站内的灭火器交给巡逻队员。到达现场附近后,队员们发现事发的是一幢居民楼,此时已经有不少住户已经自行疏散到楼下,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惊魂未定。

“着火的4楼还有两户人家,被困在家里没有下来。”几名群众向队员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队员们立即紧张起来,身为中队长的肖承冬带着队员进入火场,沿着楼梯向楼上冲去。在3楼至4楼间的楼梯处,熊熊烈火挡住了去路。

队员们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获得短暂控制后,火势很快又剧烈燃烧起来。浓烟呛得队员们呼吸困难,高温的火焰燎的队员们脸上疼痛,但他们知道,他们多坚持一秒,被困群众被救的可能性就多一分。他们使用塑料盆,到3楼的住户家中接水,冒着浓烟和烈火,打湿火势周边的墙壁和物品,延缓火势蔓延。

随后,消防队员、派出所民警以及支援而来的24名巡逻队员也赶到这里。消防队员迅速架起高压水枪灭火,民警和巡逻队员在周边拉起警戒绳,安抚在场群众的情绪。

很快,在齐心协力下,火势被彻底扑灭。消防队员、民警、巡逻队员搜寻而上,联手将被困在4楼的两户人家共计7人,其中包含1名婴儿与1名儿童转移至安全区域。因扑救及时,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与重大财产损失。

民警提醒:火灾发生时群众要冷静,立即拨打119或者110报警,准确告知信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火势不可控时要快速撤离。要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和警方的指挥,不要阻碍救援和疏散工作的开展,以便于能更高效地应对火灾,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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