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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流:提供劳务起纷争 “情法并济”促和解

2025-02-25 18:35:40  沈在强 李连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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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5日讯(通讯员 沈在强 李连德)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嵩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黄某平时为邹某、何某提供铝瓦搭建工作。2023年5月10日,黄某在实施搭建工作时,因房顶天井玻璃碎裂不慎从三楼房顶坠落受伤,事发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邹某、何某垫付医疗费40000元。黄某出院后就相关赔偿事宜与邹某、何某协商无果,遂诉至清流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案卷材料,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始末,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较为明确,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针对争议焦点,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法官耐心疏导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邹某分期支付赔偿款,并当场履行3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清流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源头,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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