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泰宁:法律援助+联动协作 成功化解“烦薪事”

2025-03-28 15:57:31  徐辰乐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8日讯(通讯员 徐辰乐)民生无小事,件件系民心。近日,三明泰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叶某某等16名农民工通过诉讼程序成功化解与泰宁某装饰有限公司等三被告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据了解,叶某某等16人于2023年4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受雇于泰宁某装饰有限公司等三主体。在该公司承包的泰宁某某小区提供住宅打墙、水电、木工、瓷砖美缝等装修劳务,并约定完工一套结算一套。2024年10月装修完工,经结算,该公司等三主体尚拖欠叶某某等16人大部分劳务费,此后叶某某等16人多次找公司索要劳务费均未果。

无奈之下,叶某某等16人便到泰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希望要回被拖欠的劳务费。2024年12月26日,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为叶某某等人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并指派有着办理“欠薪”案件丰富经验的县君行法律服务所的两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该起案件的承办人。

承办人经调查发现,本案证据薄弱,多人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为了准确捋清法律关系,为受援人的诉求找到充足的支撑证据,两位承办人多方奔走调查,最终收集到被告公司等的登记信息、劳务费用报销单、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原告部分劳务费凭证等有效证据。2025年2月,两位承办人代理当事人向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为了让原告更快地拿到该笔拖欠劳务费,承办人和受援人充分沟通,同意在法官的主导下,同被告进行了线上视频调解。因原告人员所述事由不同,法官分别对原、被告进行充分调解,经过多轮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两次支付拖欠款,2025年5月15日前支付原告部分劳务费,余款于2026年1月20日前付清,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该案的成功解决,有力维护了叶某某等16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受援人的高度认可。

泰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积极为农民工依法维权保驾护航。2024年以来,中心共受理涉及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法律援助案件46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0余万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