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三明建宁城区将实施阶梯式水价
| 2026-04-07 14:54:20 来源:建宁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蔡晓卿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7日讯 为深入落实节约用水机制,引导城区居民树立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理念,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福建水投集团建宁水务有限公司自202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宁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方案》,三明建宁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将按阶梯式计量水价标准执行,以推动“多用多付费、少用享实惠”的节水理念。 不同用水户的具体计费规则,将分两类情况执行,阶梯水价标准如下: 已安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居民用户实行两级阶梯式计量水价,按每户(表)每月用水量核算:每月用水量在30吨(含30吨)以内的,按基础水价1.45元/吨执行;用水量超过30吨的,超出部分按2.20元/吨计费。 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暂按基础水价1.45元/吨执行,但每年6—10月的用水量实行季节性加价,季节性加价水价按1.80元/吨执行。 此外,对除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外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用户用水定额内的水量按其用水类别基础水价计价;水量超定额30%以内的部分,按其用水类别基础水价加价50%计价;用水量超定额30%以上的部分,按其用水类别基础水价加价100%计价。 用户用水定额由县水利局会同县物价局,本着满足生产和工作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的原则具体核定并另文下达。 以此引导企业、商户等非居民用户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此次阶梯式水价的实施,核心是通过科学的价格机制引导全民节水,而非增加居民负担。希望广大城区居民能积极践行节约用水的理念,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合理安排用水,共同守护珍贵的水资源,携手建设节水型城市,让水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 |
相关阅读: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044d29d9-3caf-46f6-88c0-b783bf110b55.jpg)
2af1e1e3-03c8-4f89-858f-34e6ed08ac40.jpg)
2d7bd914-a723-43c1-9eef-ae04ef302a8a.jpg)
ff6323f9-016c-48d6-bc74-acc674437191.jpg)
51b096aa-98b7-4992-9cd0-55758a1ea566.jpg)
66803686-3d29-46b2-a78b-590129bf1305.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