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起,三明三元区将重点整治非机动车抢道等违法行为
| 2026-04-08 17:02: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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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8日讯(本网记者 蔡晓卿)今日,东南网记者从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自4月10日起,三明市三元中心城区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三元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在三明三元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自2026年4月10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 整治范围 三元中心城区所有道路,重点覆盖主次干道、商圈、学校、医院等机非混行交通违法突出路段。 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道路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2.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未按规定登记上牌、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分心驾驶、违法加装遮阳篷(伞)及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1.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轻微交通违法首次依法予以教育警告,再次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 2.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校学生、外卖快递等配送人员再次违法的,抄告所在单位、学校及所属企业; 3.对非法改装全链条溯源,追溯改装商家、销售门店,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对典型违法及事故案例依法予以公开曝光。 法律责任 1.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对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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