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全省首例!三明一宾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被提起公益诉讼

2026-05-22 16:03:00  刘惠萍 李婉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 通讯员 李婉清)日前,三明市检察院针对一起宾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5月14日上午,三明市中级法院审判庭内,一起特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在审理。被告席上,某宾馆经营者低下了头,声音低沉而坚定:“被告对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认同,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这是福建省首例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明市检察院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派员出庭宣读起诉书,现场气氛庄重而严肃。

“被告采取一人登记多人入住、入住信息与实际不符等方式,违法接纳多名未成年人入住,经多次行政处罚仍未改正,导致宾馆内发生多起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检察员在法庭上逐一出示证据,案情细节一一还原。

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四项诉讼请求——停止侵害、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支付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修复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被告当庭表示全部接受。

庭审结束后,检察机关与法院并未就此结束。一场针对被告的“从业教育”在庭后随即展开——检察官与法官共同向经营者详细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讲清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违法接纳他们入住,可能使他们面临被侵害的风险。”三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志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公共利益的宾馆及其经营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正是要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据了解,2026年初起,三明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未安”专项行动:从新生儿到校园食堂,从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到宾馆、旅馆这些容易被忽视的角落——孩子们的每一段成长路,正在被一步步纳入“安全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