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三明明溪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2026-07-27 18:12:57   来源:东南网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7日讯 7月27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挂职期满

决定接受孙立勋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变动

决定接受王德礼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

决定任命黄宁宇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决定免去陈孟亮的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

任命李强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代理明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魏志春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吴毅辉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林黎清的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工作变动

决定接受黄日福辞去明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